乡间无房证明可以拆迁补偿吗?这个问题比拆不拆更让农村朋友关心。怎样从法律上定义?
1.没有证件或缺少证件?
没有证件和缺少证件完全是两码事。如拆迁房屋并非无证,只是缺证,如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而无农村建设许可证,则不能作为违建不予补偿。根据最近一次房地产网的动态,很多小区在过去几年都没有房屋建设许可证,但是在2008年实施的《城乡规划法》中也没有规定农民自建住宅必须取得农村建筑规划许可证。所以,被撤走的村民应该注意的是,在走访调查、鉴定时,以什么名义得出违反建筑不赔偿的结论。违背农村规划,一般都存在救济空间。
2.是否有非法的土地建造。
近几年,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持高压打击态度,耕地的保护越来越严格。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拆除的房屋确实建在农地,尤其是的基本农地上,则在法定期限内被拆除,没收后被拆除,而且土地也很有可能恢复原状。
因违法占用土地类违法建设存在着严重的社会危害,一般而言,此类房屋拆除后很难得到补偿。然而,有关房屋建造年代早(至少20年),有招商事实,或确实是多年来村民的居住用房,拆除后还得到补偿。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农民朋友误解了自己建的土地的性质和用途。举例来说,他们错误地认为自己建房前后的空地是集体建设用地,或者他们可以用来盖房子。那很合理。事实上,在农村规划中,住宅前后的空地完全可能是农地,占有住宅可能非法占有。土地的具体性质,应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以取得当地土地规划图为准。
3.无证无照房屋建造年代,地方法规规定情况。
对很多农村地区来说,无证无照房屋的建造年代和当时拆迁的法律法规状况一直是当时的重要考量。建屋时间越早,建造时就越不健全(有的地方没有这方面的规定),被拆除房屋越多,历史遗留下来的无证房屋就越多。国土资源部于2020年7月发布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认权确认权登记问答》规定,合法居住宅基地的房屋只在规划和建设手续不完善的情况下,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以进行确认权登记的房屋,经调查和村民自治的手续也将被确定。如此,无证房屋即使没有得到及时处理,也有得到一定补偿的机会。换言之,如果涉及的房屋是近两、三年内新建、改建、扩建形成的增量违建,当地的住宅管理和住宅建设规范很难得到完全补偿。
4.无证件的房屋是否与合法房屋获得同等补偿?
就实际情况来看,真正对无证房屋一点没有补偿的只是少数,大多数按照补偿配置方案进行适当的照顾或安慰补偿,补偿价格在几十元至几百元一平方米之间。
当然,被拆迁的村民要得到与合法房屋同等数额的基准补偿,想要得到这样的补偿并不容易。